使用者條款
104活動吧會員服務契約
104活動吧會員服務契約
歡迎您註冊成為104活動吧(以下簡稱本服務)之會員,當您登入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包括您、其他成員及所屬之事業,以下均簡稱您)已事前詳細閱讀、瞭解及接受會員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之所有約定內容,並同意遵守之。如本服務嗣後變更約定內容,當您選擇繼續登入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事前閱讀、瞭解及接受本契約變更後之約定內容,並同意遵守之。本契約構成您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之完整合意,雙方並合意以本網頁電子契約取代書面契約,您不爭執其形式與實質內容之真實性及有效性。
第一條:名詞定義
(一)
會員:
係指自然人或事業(包括公司、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學校、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註冊成為本服務之會員者。
(二)
本服務:
係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會員於104活動吧網站可以申請上架活動並接受他人報名之服務。
第二條:告知事項
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服務向您告知以下事項:
(一)
會員資料之蒐集:
本服務將會蒐集、處理您的會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主辦單位係學校者,提供校名全稱、科系全稱、系辦電話等資料;係企業(有統編)者,提供統編、公司登記資訊、電話等資料;係無統編團體者,提供團體全稱、連絡電話、粉絲專案、網站連結等資料;係無統編自然人者,提供個人全名、連絡電話、粉絲專案、網站連結等資料。
(二)
會員資料之利用:
  1. 本服務蒐集、處理您的會員資料,係作為審核您是否符合會員資格,得以使用本服務,以及作為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之滿意度調查、分析研究之上開特定目的範圍內之利用。
  2. 本服務對您會員資料之利用期間將持續至您主動請求刪除會員資料或本服務對外正式公告終止提供服務之日止。
  3. 您同意本服務基於協助司法檢調機關偵查審判、政府主管機關發布命令或其他法律明文規定,依法揭露您的會員資料予上開機關。
(三)
本服務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會員資料,您可以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本服務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會員資料。
  2. 得自行於本服務編修您的個人資料。
  3. 如您對權利行使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透過客服信箱留言,客服專員將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AM9:00~PM6:00)與您聯絡。
  4. 如您不同意提供會員資料,您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四)
當您登入使用本服務時,本服務之網站伺服器將會自動接收並記錄您所使用瀏覽器之伺服器數值,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 Address)、Cookies資料、瀏覽及點選網頁紀錄、瀏覽網頁時間等資訊,以作為增進本服務品質及效能之參考。
第三條:審核權限
(一)
您明瞭本服務無責任或義務提供您任何酬勞或費用。
(二)
您明瞭本服務享有對會員資格或上架活動內容審核同意與否之權利。待審核通過後,您始得上架您的活動內容。
第四條:會員規範
(一)
您保證所註冊之會員資料係本人所有,絕無擅自盜用或冒用其他第三人名義為不實之註冊;或盜用或冒用其他第三人會員之帳號與密碼,而為登入使用本服務。
(二)
您保證註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均經詳實填寫,絕無任何虛偽不實(例如現職公司應有實際受僱之事實)、內容不雅、違反政府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事。
(三)
您保證註冊所填寫之姓名,應相同於您個人身分證之姓名記載(實名認證);您若是外籍人士,您保證所填寫之姓名與護照之姓名記載相同。
(四)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任何招募人才或從事與本服務無關之其他利用行為。
(五)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對報名者有任何性騷擾或侮辱謾罵之言行。
(六)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侵害本服務,或其他會員、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七)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毀謗、人身攻擊、詐欺、偽造文書、投資廣告行銷﹙包含直效行銷﹚、相同或近似活動之重複洗板等之行為;眾結群體相互抵制之行為;張貼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涉及情色之文字、圖片、影片或檔案;刊登任何非104之產品廣告(無論有償或無償);違反公序良俗或藥物或槍砲彈藥管制等違法行為。
(八)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將報名者導流至其他報名管道,包括但不限於其他活動報名平台、報名表單、社群軟體、電子郵件或電話等。
(九)
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上傳病毒或其他攻擊程式碼,或從事任何導致本服務關閉、超載、影響正常運作或外觀之行為。
(十)
您使用本服務期間,如有獲取報名者資料,您保證僅得於上架活動內容之特定目的範圍內為利用,絕不將獲取之報名者資料移作其他超出上開特定目的範圍之商業或非商業目的之利用,或以有償或無償方式提供您以外之第三人蒐集、處理及利用。
第五條:會員處理
(一)
您若違反本契約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十項約定,如經報名者或第三人檢舉或本服務管理員主動察覺,經查證屬實,違反情節輕微者,本服務將駁回或下架您的活動內容,通知您將活動內容改正後,重新送審,待審核通過後,始會上架您的活動內容。違反情節重大者(係指本服務通知您達三次來回溝通後,活動內容仍未改正者;或活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權益負有法律責任者),本服務有權通知您逕行將上架活動內容下架並將您列為拒絕往來用戶。
第六條:免責約定
(一)
您明瞭與報名者或其他會員或第三人間所發生之任何民刑事爭議,應由雙方自行尋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本服務無介入之義務及負任何連帶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內容名實不符或產生金錢糾紛等。
(二)
您同意不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提出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救濟之請求、主張或檢舉,亦不任意公開散布有損本服務或上開公司或其負責人、董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商譽或名譽之言論或文字。
(三)
您明瞭當您停止使用本服務後,本服務將無法控制其他第三人將您先前提供之上架活動內容複製到本服務以外之其他儲存媒介、網站或行動應用軟體,以及其他第三方搜尋引擎服務提供者於更新快取之前,仍可能會繼續顯示您提供之上架活動內容。
(四)
您保證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上架活動內容無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若發生任何侵權爭議,應由您自行負責處理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
若您與他人間發生侵權爭議,致使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追訴或裁罰而受有損害者,您應對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以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法院判決、調解、和解或行政機關裁罰之金額為範圍。
第七條:智慧財產權
(一)
您明瞭本服務係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創設,其相關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未經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或同意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改作、編輯、散布、 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播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使用,否則應負相關之民刑事責任。
(二)
您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上架活動內容,一經您上傳至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同意無償永久無地域限制授權予本服務,得進行複製、改作(例如本服務之管理者得酌予調整您的標題內容等)、編輯、散布、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播送等行為,並得將您提供之上架活動內容儲存於資料庫。
第八條:隱私權政策
本服務之隱私權保護政策準用「104資訊科技集團」隱私權政策,您明瞭該隱私權政策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九條: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凡因使用本服務或本契約所生之爭議,如無法協商解決而須訴訟時,您與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修訂日期:2024 年 3月